這篇文章轉錄自竹板凳的漁塭,是去年的舊文章,關於中職簽賭案的結構問題分析的很好。

你該知道的共犯結構

 

職棒反覆傳出黑道涉入已久,打從第一次爆發的時報鷹案件,背後勢力的成分都是相同的:「民代和黑道掛勾簽賭或當組頭、司法程序不公、不良檢調警方配合黑 道、清白司法檢調遭受背後集團的壓力而案情拖延,或直接不了了之」。而讓簽賭像野草一樣春風吹又生的癥結點,正是蔣家留給台灣最大的危機「黑道治國」。大 家都把眼光放在球員的操守上,其實真正讓問題一再發生的是以銀彈攻勢、和暴力脅迫球員就範配合的集團。球迷應該要知道背後問題的癥結點,更要記得是誰借用 黑道與組頭涉入職棒。過去真的認真去看過這些報導的球迷又有幾個?就連台灣棒球維基相關頁面上也見不到真正罪孽重大,且被定罪的民代、組頭、黑道的名字。 大家只關心是哪些球團球員涉案,還沒定罪就罵一罵,殊不知情況不是沒有工作保障的球員們拒絕就可以杜絕。

 

 

有些球迷看到米迪亞疑與黑道合資檢 調臨時搜查,並有教練球員遭到約談,疑似黑道球團要求球員配合放水的新聞,指出早已看破聯盟胶手,接下來聯盟反應不外乎是,第一、假裝驚訝並譴責涉案球團 球員。第二、不論司法結果開除有傳聞的球員。第三、開個自清宣言保證絕對不打假球。之後就像沒發生過這些事情一樣,頂多再開個研討會,請幾個顧問就說已經 有防護小組,但就是不肯從建立制度上著手。

 

 

這些球迷接著不外乎對球團聯盟的無能失望透頂,譴責球員道德淪喪,並 且說再也不看中華職棒。要不然就擺出早就不看中華職棒很久了所以比較清高的樣子。如果球迷看新聞只看表面,那也不用期待聯盟有什麼改變。這次新聞背後可疑 點很多,大家不去注意就讓操作的人得手。我尤其不滿只罵球員操守,和部份非米迪亞球迷幸災樂禍的言論。如果沒經歷過第一次職棒簽賭案就算了,經歷過那麼多 次簽賭案的球迷還說這套,還只看到新聞的表面,不也像球團聯盟一樣被人看破胶手嗎?

 

 

以下借由歷年最後的判決來驗 證「民代、黑道、檢警、司法、聯盟、球團、球員」這個共犯結構。看懂最初發生時報鷹案,就可以發現背後不斷重複的模式。其中又分「民代、黑道、檢警」的威 脅利誘,與「司法、聯盟、球團、球員」的隱瞞消音兩個不同類型的結構。以下先看「民代、黑道、檢警」的威脅利誘。

 

 

最早確認的黑道介入事件是 1996 8 3 號,球員陳義信、洪一中、李文傳、陳逸松、吳復連五人在下榻飯店遭黑道人士挾持。到了 1997 1 30 號,法院新聞稿指出挾持毆傷象隊五球員的六名黑道人士,遭處徒刑。名單如下:

 

蔡和修判處四年六月、楊進忠四年八月、周錦楠六年;黃聰敏、李威慶、王洲原均各處三年六月。

來源:聯合報資料檔案

 

 

同年 8 2 日,其中幾名理應被處徒刑的黑道人士,又再度持槍挾持含林仲秋在內的七名三商虎隊球員。並拿槍對林仲秋說:「不用打太多全壘打,子彈一顆才五百塊,很便宜」。這批黑道人士名單如下:

 

蔡和修、楊進忠、黃聰敏、張連興、周進昌、荊植等

來源:聯合報資料檔案

 

 

已經被判刑四年以上的人犯,不到半年可以跑出來重操舊業。這種司法正義換成是你,你願意把性命寄託在上面嗎?此後台灣司法這種「保護球員」的舉止一再重演。後文會再舉其它例子。

 

 

同年爆發的時報鷹事件,在檢警掃蕩簽注站時落網的林國清表示嘉義蕭家班的嘉義農會理事長蕭登獅幕後操作簽賭。其兄為嘉義市議長。同時有三個集團涉入組頭 和簽賭,其中另有一中部顏姓民代,但是報紙不曾指出他的名字。但指出涉案者指示海線與竹聯角頭脅迫球員。蕭登獅之後還多次競選政府公職,第14屆省農會選 舉賄選、2001 年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指示樁腳。2006 年的 6 13 號,在蕭登獅準備再次參選立委前,花蓮高分院對十年前的簽賭案判處蕭登獅兩年六個月徒刑。當時報鷹的球員們第一時間就沒球可打的情況下,蕭登獅這種政客不 但完全自由,而且還可以出來選公職。

 

 

身為球迷的你除了抱怨聯盟球團和球員操守不良,識人不清,你可曾投票給這些與黑道有關係的人當民代、立委、縣長?這次米迪亞事件爆發,請台北縣的球迷好好回想一下。當然,等一下會再講到去年台南縣議長吳健保的事。

 

 

除了民代之外,檢調警方中的不良份子是另一個簽賭事件中配合或屈服於幕後黑手的另一塊拼圖。時報鷹案一審的名單中有幾個不是球員也不是黑道的人:

姓名

職稱

涉案內容

犯罪法條

1997 一審

郭建材

保五總隊警務佐

與簽賭集團掛鉤

賭博背信詐欺恐嚇

4年、252萬銀元

高伯男

保五總隊警務佐

與簽賭集團掛鉤

恐嚇

12個月

郭文

高雄港警所偵察

與簽賭集團掛鉤

賭博背信詐欺恐嚇

26個月、120萬銀元

劉新發

前鎮分局組長

指使球員放水

詐欺背信

18個月、120萬銀元

資料來源:台灣棒球資訊網

 

 

如果你是球員,找上門來的人打著民代、黑道、還有檢警身份上門。願意談就吃大餐,看表演,不願意談就是刀槍拳頭,順便問候一下你家人的安危,你會怎麼做?

 

 

時報鷹事件到些還沒結束。原本為了擺平社會輿論,法院和檢警大肆掃蕩中南部組頭與相關民代。檢方還有一份二十七人名單,包括:

 

張泰山、陳金茂、黃文博、陳大順、 葉 君璋、洪佩臻(改名:洪浩人)、黃清文、賈西(改名:凱撒)、陳義信、陳逸松、洪一中、吳復連、李文傳、林易增、克魯 茲、賴有亮、白昆弘、張耀騰、黃忠義、廖俊銘(改名:廖剛池)、黃杉楹、陳彥成、王傳家、張文宗、陳威成、張協進、張建勳。

資料來源:台灣棒球維基網

 

 

都是各隊中精英中的精英,更是列出了味全、兄弟隊的主力。如今這些球員有的還在場上,並是國家隊的常客,其它則是各隊總教練,甚至有擔任過國家總教練。由於花蓮高分院 2006 年對蕭登獅判決是:

 

八十五年八月五日,蕭登獅以電話遙控,由時報鷹球員郭建成、張正憲、尼洛等人在比賽配合,放水給統一獅隊,讓蕭登獅首度詐得巨額賭金,蕭登獅並將七百萬元酬 金交給郭建成,再轉分其他人。蕭登獅並與統一獅隊員牽上線,利用球員江泰權與他是鄰居關係,配合打放水球,分別致贈一百萬元給郭尚豪、投手鄭百勝,只要每 場放水一次可獲五十萬元,其他球員四十萬元。蕭登獅在十月間,又透過兄弟象隊球員陳義信連絡洪一中、林易增、吳復連等人,再透過興農牛隊球員陳威成連絡黃 忠義、王傳家、張耀騰等人配合打放水球,由於每場輸贏達一千萬元,蕭登獅因而獲得鉅額賭金。

新聞標題:職棒賭博案 蕭登獅判兩年半確定

 

 

如果你堅信雖然環境不佳但簽賭主因仍是時報鷹球員操守不佳。用同樣的高標準來看這一個判決, 27 人名單上的人是不是比時報鷹球員清白,大家可以自己判斷。為何時報鷹這群年輕奧運銀牌國手們被一網打盡,而其它的民代、組頭、黑道、還有不得不配合的球員 事後卻毫髮無傷?做政客的做政客,做組頭的做組頭,當黑道的當黑道,打球的照常打球?

 

 

在台灣當組頭經營賭博明明 就是違法的,1997 年一審時海線老大李茂發和他的手下共五人,與林國清等蕭登獅合夥人共四人,與林百村一人都是以經營簽賭站,以「賭博」法條起訴定罪。可見經營簽賭站是有罪 的。而且共犯結構中是最好抓的應該就是組頭。為什麼日後數次案件中組頭常常是在媒體上,或是和檢警約談一下,指認幾個人就回家了呢?這就要講到第二部份, 「司法、聯盟、球團」的隱瞞消音了。

 

 

如果二十七人名單要比照時報鷹案來處理的話,各隊主力轉眼間就會抓光。職棒 沒有足夠球員可用,可能當年就收攤了。司法部門顯然受到極大的壓力,不論是來自聯盟和球團,或是來自黑道組頭,或是來自想要自保的民代,擋人財路的事在台 灣是做不久的。這個案子無論如何是不能辦下去。因此就連時報鷹案也是能拖就拖,蕭登獅的農會綁樁等案幾年就判下來了,他的簽賭案九年才結束。

 

 

而聯盟及球團從一開始對放水事件的態度就是:「一、當球團掌握證據時私下開除。二、一但檢調搶先發現,球員被約談就馬上開除,直接公開切割關係」。第二 個方法雖然會冤枉很多好人,甚至成為球團另類拋棄球員的方法,不過那也就算了。第一個不公開的手法,卻造成球迷對球團的不信任。也造成球團不論為何釋出球 員都遭到球迷懷疑的窘狀。底下是例子:

 

黑虎與 1997 年時報鷹的事件後,接下來是 2003 年季中,前第一金剛投手蘇立偉轉進中信鯨不久,他的女友在蘋果日報指控中信鯨放水。蘇立偉的女友隨後對檢方翻供,該事件後來不了了之,但是在中信球團內除 了蘇立偉事發就解約外,直接造成林仲秋被逼退。林岳亮、宋肇基、洪啟峰、楊松弦等中信鯨明星球員間接以各種名義無故解約,並得到各隊默契不加錄用。這是球團消音法首度受到球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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