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無法確定感覺到的不是幻覺,再也無法確信甚麼東西是確定真實的。笛卡兒說我至少可以確定正在懷疑的自己是存在著的,但其實這僅僅是把懷疑作為一個行為而預設了這個行為是存在的充要條件,而仍解決不了那個神祕的內在自我的真實。我們陷入懷疑論的死胡同裡。


那麼我們要說即使我們是在作夢吧,至少我們承認感官的真實,這份真實足以說服我們存在的事實。換言之,即使這是一場騙局,卻也因為我們無從察覺而相信著,我們相信因此世界就是真實的。


接著於是我們尋找一切可能的解釋,解釋的就是這個覺醒的自己的困境之所由。於是我們掌握了一些知識,對於物我有了更清晰的認識。但是因果會不會仍只是種湊巧?我們仍逃不過懷疑論的幽靈,我們又還是一無所知。我們在必經驗論、理念論、唯心/唯物論中間不斷搖擺困惑著。


我作出第一個選擇是:暫且離開形上學,回到現實世界吧。選擇相信因果,訴諸經驗科學的世界吧。有人選擇相信冥冥之中主掌一切的神的存在。但對我而言,這樣的概念擴充的太快,我還無法選擇相信。如果真的有神,對我而言,我目前只相信存在於因果規律之中的神,而不是掌握命運,寫好一切劇本的神。


快樂的人實在沒有動機去思考自己怎麼會快樂,因為他正享受其中,無暇他顧。通常痛苦才是自覺的起點,因為人總是想擺脫痛苦的。因為那強烈想要逃離的願望,我們必須釐清這個客觀環境的成因。卻也往往更陷入無解僵局中。正是在這裡,我們更深刻體認到命運的無情力量。


會在較早就覺察到痛苦的人,他的痛苦通常多半出自他最早接觸的外界環境-家庭。身為孩童的自己因為沒有自立能力而無法脫離。假設這的外界是被設定好的劇本,那這個毫無能力的自己的痛苦豈不是也是被寫好的戲碼?我們無法不敵視這個旁觀者的神。有人說這是對信仰的考驗,我並不認同,因為這是種後設的解釋。所為考驗,是針對一個「已經有某種信仰」的人而言,對一個如同白紙般的孩童,有甚麼好考驗的呢?按照這個邏輯,如果這個白紙一樣的孩童抱持著惡,那這個環境最後使他走向邪道,且他完全以為這是正確的道路,我們豈不也可以說,他通過了神的考驗呢?亦即,我們其實預設了一個「善」的答案,但對於一張白紙般的孩童而言,他的通過考驗,即使被認為是惡,對他而言卻也可以是「他認定的善」,那麼這個考驗有甚麼意義呢?


有人舉例,有些出自窮苦環境的人,認為自己是通過考驗的啊!這其實更可說明上述的錯誤邏輯。因為那是因為他們成為偉大之後,回顧去合理化自己的選擇的說詞。相同的邏輯,如果一個從頭到尾完全相信自己是善的人,儘管全世界都以為是惡,他必定也會認為那個暴力痛苦的環境,讓他覺醒於走往惡的那一邊,而說自己是通過神的考驗的。


因此,我不能接受輕率的把一個人的偉大說成是神的功勞。


我們檢視社群的存在所必須仰賴的規律,我們最終發覺,一切的法律、道德,都將歸結於最簡單的黃金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除非我們否定社群之必要,認為自已可以不需要社群而生活,否則我們不能不承認黃金律是我們必須接受的第一條鐵律。除了社會分工滿足生存的需求之外,個人的價值更必須仰賴社群來實現,我們不會要求飛鳥走獸的肯定、也不會要求石頭花草的讚賞,只有在他人的肯定之中,我們感覺到自己的價值。因此,作為知行合一的人,我們找不出要推翻黃金律的理由,我們不能一面肯定了社群,又一面違反黃金律破壞社群。於是,我們找到了向善的基準。


一旦有了基礎,不久就可建立起樓房,即使我們身處惡劣環境,我們內心仍保有一個尺度。我們知道怎麼樣會是惡的,因為家庭問題而流落街頭的少年們,最後走向毒品犯罪之路,即使如此他們也不會自欺欺人他們是「善」;自暴自棄的人們知道自己正頹廢著,而不會以為自己這樣是「對」。每個人或多或少,都能知道自己的行為被歸類在善惡的哪一邊,差別只在程度多少。因此,哪怕一個再窮兇極惡的人,也不會打從心底由衷的相信自己是善、正確的。


03/05/2010 Mil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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