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完原爆紀念館,到地下街吃了廣島燒,昏睡地搭了一個小時的地面電車抵達宮島口,買了渡輪票,上船,沒幾分鐘就到達宮島。

Tim的照片是在黃昏時分照的,潮水淹沒了鳥居的基座。我抵達時約下午三點,正是退潮,遊人們都下到仍潮濕的岸邊,遠遠看去可以對比出鳥居的高大。

宮島之氣非常不同,先天地裡上與本島隔絕,需以輪船往返交通,沒被橋樑地道貫通,島上少見汽油引擎的喧囂以及空氣污染,但是更該歸功的應該還是人為,這是一座被人愛之護之的小島,島上的森林保有相當的原始。

我沿著海岸走著,下階梯到了潮水退去的沙灘,站到鳥居之旁,這裡被港灣環繞,海岸緊鄰著山脈,神社坐擁群山以及港灣。是時間證明了神靈之氣,還是神靈之氣隨著時間凝聚而壯呢?總之,我很喜歡島上的氣氛。想起福建廈門鼓浪嶼,雖然島上也是備受保護,但是離開尋常巷弄,還是感覺到市井喧囂之氣的污染,越靠近渡口繁華區越是嚴重。也許他也需要神靈進駐,以保其氣吧。

宮島神社入口售票亭旁掛了牌子標明滿潮乾潮時間,下次滿潮竟要等到深夜十一點。正在忖度回京都的時間,但是太想留下看看潮起時的景象。不,應該說,這座島嶼的悠閒樸實的氣氛,讓我想要逗留。我在潮間帶的沙灘上晃了極久,隨意漫步繞過神社,回頭來又花了錢進去參拜,離開神社又想上去彌山頂,想俯瞰這片港灣。想走步道而上,不搭纜車,因為當我踏進落葉掩蓋的步道,自然的氣息就包圍了我,步道雖可辨認,但幾乎被枯葉殘枝覆蓋,也許是因為可以直上山頂的纜車吸去了多數遊人,使得步道少被踐踏。我越走越慢越細細享受。但是都已經傍晚了,根本沒時間慢慢爬上去,走到纜車車站,差五分鐘,今日已經結束運行。

真不知道是怎麼耗的,想想好像就是晃過來晃過去而已。在宮島神社後方,往上望見丘陵上的五重塔跟千疊閣,剛剛略過沒上,現在拾級而上,也已經關門了。但是千疊閣是一棟大堂,四面開通,因此在外面也可以看進去,深木質色的蒼老,傍晚的風吹進大堂,拂過廊柱,穿堂而過。

從傍晚走到日落,入夜後我還沒拿定主意,只想著反正我不一定要到滿潮,只要看看水中神社即可,屆時再搭船回本島,搭深夜的新幹線回京都,時間上應該都沒問題的吧?

但想不到入夜後的宮島如此迷人。我的心中仍在納悶,到底是入夜後島上就這麼靜諡,還是因為東北地震震跑大半遊客所致呢?白天晃過一次的老街老店鋪都歇業了,石子路上剩下街燈與我,以及我的影子。我又走回岸邊看著港口以及鳥居,我靜靜坐在岸邊看著。這是這樣一個地方,你會想要跟好友坐在岸邊,喝著啤酒,聽著海浪,看著海水漸漸漲潮,或是三言兩語,或是啥也不說,就這樣發呆著坐著。我決定留宿一晚,明天先登上猿山,再下到岸邊看看白天的群山環繞著的滿潮的神社。

我沿著岸邊小路,一家家詢問旅館價格,果然都是昂貴無比。除了一家疑似歇業的旅社,昏暗的一樓大廳擺放雜亂,男主人正坐在沙發上看報紙,這更像是尋常人家漫不經心整理的雜亂客廳。他友善的說,一晚五千,但我只有一人,算我兩千五,這已經是可接受的價格,我內心忖度著。我說我再考慮,帶著厚重眼鏡的男主人笑著回應我,「OK!OK!」-帶著日語的腔調。我繼續往下問別家,包括就在一旁看似高檔的飯店,果然再無更便宜的了。

我亂拐進了小巷子,可以聞到人家中燒菜香,這區是前排飯店的後方,隱約可聽見飯店中喝醉酒的日本人大聲唱著卡拉OK。我看見一塊小招牌,上面是日文,但旁廳內有個老外男士,獨自的在用餐,我猜這是一家民宿。

但價格還是很貴,勉強可用英語溝通的女主人,到後翻找一頓,回過頭拿了張DM給我。說這是最便宜的,我可以住這兒。但是不在島上,但就在對岸渡口旁邊而已。多人間一晚是兩千五,看介紹這是一家典型的背包客旅館。

我走回剛剛那家想看看房間狀況,能在島上過夜就過夜吧!但是一樓的自動門卻鎖住不開了,內部漆黑,男主人不知道哪裡去了。我從外面往上看,整棟樓都是漆黑的,這應該是經營不善的旅館吧,幾乎可以想像積著灰塵的房間,堵塞的水龍頭。和旁邊的飯店,有著大理石地板,鵝黃色弔燈,漫出水晶音樂的明亮大廳形成強烈對比,

我進入一家少數有開的小餐館,吃了一頓滿足的牡蠣廣島燒,順帶問了最後一班船的時間,是晚上十點十五分。結束這滿足無比的一頓,我又走到岸邊,此時水已經淹過基座,已經是泡在水裡的模樣了。晚餐時間過後,我終於遇到其他的遊人,三三兩兩的靜靜走著,應該是留宿在島上的吧。剛剛問有一兩家飯店是客滿的,會不會是嘈雜的觀光客呢?像剛剛聽見的卡拉OK那樣。我沒遇到,我希望不要遇到,那會破壞我這個美好夜晚。

我遇到兩個非常可愛的日本女生,穿著和式浴衣到外頭散步,並請我替他們合照,看見可愛的女生使我心情變的更好。

接著我看見對面走來一個老外,是剛剛詢問的民宿裡,坐在隔著牆的飯廳裡獨自吃著晚餐的男士,突然想和他打聲招呼,但我先前沒有和他打到照面,他不可能知道我。

我跟他擦肩而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lste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