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的愛情,總是建立在犧牲對方自由的基礎上。唯有緊密的靠在一起,才能化解不安。背負著某些陰暗記憶的自己,深深明白這個道理,我曾經是不安全感嚴重到瘋狂的人,我因此傷害了自己以及他人。

但是隨著經濟基礎的建立以及年紀的增長,以及一些不好的經驗,或者我更寧願說是冥冥中的緣分,心靈以及物理之世界的寬廣性在我的眼前逐漸展現,我不知不覺的把我熾熱的情感轉移到它身上,無限的世界完全可以吸收我過份的熱情。

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是一件困難的事情。我總為有這樣的精神的人所感動,我自己也努力的常保有這份精神,這份動力,我希望自己也能感動自己。我喜歡眼神裡還有夢想的人。

越是愛一個人,便希望她越是自由。追求自己想要的東西,真誠的對待自己的人生。因為我覺得這是人生最快樂的事情,因為愛她,我希望她要比任何人都快樂。

同時也希望她感到自豪。因為一般人往往為了愛情必須要犧牲自由,而她竟然可以兩者同時擁有。對於這樣的人,連我自己都不禁要羨慕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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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lste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