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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單單是我的環境本就如此,也是因為我是這樣的人,使得我注定會接受命運的痛苦。如果我因為那些經歷而單純的認定:「他們就是如此」,因而單純的確定地恨著他們,那麼我會如此痛苦嗎?如果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有了定見,那麼不論那個人做了什麼說了什麼,也不過再次驗證了他的定見是否正確罷了。他便再也不會有什麼憤怒了。情緒之所以產生,多半由於抗拒某項事實,某項我們不願意接受或者理解的事情,因為我們拒斥那樣的存在之於我們,覺得牴觸了我們,侵犯了我們,我們希望事情不是如此,希望他們不是這樣,他們不應該讓我有這樣的心情,我們因而感到憤怒,感到悲傷。但是如果我們擺脫了這樣的機制,像聽聞一樁電視新聞一樣,用我們因人生歷練而得的model套用其上,解釋了這件事情之後,輕輕帶過便什麼也沒了,連感嘆都沒了,記憶什麼也不留──若是這樣,我們是不會感到憤怒,或是其他的情緒的。


但是即使如此,我們真能做到嗎?若能做到,便幾乎是不帶情感的機器人了。或者是一個已經能將情感作為外物,可以輕易掛上與卸下的聖者了。前者與後者是徹底的南轅北轍,展現於外的卻可能如此相似。


但我不是,我不是這樣單純的人,我是複雜的人,我的思考太多與太過。我知道他們表現於外的行為不只是這樣而已,背後都有原因,我不能排除那些理由,而那往往卻是足以使任何人原諒的理由,那些卑微可憐的理由。


就是這些理由,造成了我的巨大痛苦,如果我可以選擇憎恨,作一個普通的「人」,像少年時期有如動物的我,或者甚至連感覺也沒有,這些之於我毫無意義,像孩童時有如機器的我一樣,那也許現在的我會輕鬆一些。談論起我的環境時,我可以用客觀的態度說,關於他們「就是那樣」的事情。但我不是,我知道他們「之所以那樣」,或者,至少我知道,他們那樣的背後,他們有著什麼樣的過去。這些過去使我無法簡單的憎恨他們。


我終究無法擺脫我的情感。在我的DNA裡,既存著戴奧尼索思的狂歡,又同時存有阿波羅的沉思,因此而痛苦。一次次的痛苦便是兩者一次次的交戰,兩極進行劇烈地拉扯,偶爾突然地,我站在靈魂之外觀看自己,我感到荒繆,也感到可笑,卻也正是這樣的時刻,我察覺到我存在著的悲劇,也體會到神的存在的可能,以及超越的神聖與偉大。


我選擇神並不存在,觀看著自己的只有自己,嘲笑著自己的,仍然是自己。假使我站在這樣的位置選擇回到肉身讓自己從悲劇中超越,那麼我寧願相信是出於我自己的意志,而非冥冥中的感悟。在每一次重複上演的戲中,我一次次的靠近了我自己,認識了我自己,而沒有(去相信)覺察到另一個可以救贖我的東西存在,而這或許僅僅只是出於DNA中決定的,「我之固有的意志力」。換句話說,假使我是另一個人,另一組DNA,也許我在這樣的時刻,在那荒謬與訕笑的當下,輕視與卑微的瞬間,會超越到另一個領域,另一個不是「唯有自己」的領域,而那個超越的偉大時刻,我或許會因為那超越的神聖性而相信神的存在, 認為這是神的指引。


我不認為這兩者有衝突之處,因為分歧點只在於初始的相信,如果有神論者解釋,那促使自我做出決定的,仍是背後冥冥之中的神,我也不會否認,但我也不會承認,因為我寧願更相信,那是自我的意志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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