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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比賽是中華隊賽事至今最精采的一場。基本上義大利的實力跟我們差不多,關於這一點,已經漸漸的為國人所接受。


關於林恩宇的用球數問題,因為他休息的天數很久,加上這場比賽狀況絕佳,因此是否過度使用,目前個人持保留態度。如果接下來休息四天以上才出來的話,那我認為是合理的使用。


這場比賽之前,牛棚能用的大概勉強只剩下廖于誠、耿伯軒兩人了。這也是讓林恩宇完投的重要考量。就戰略面來講,這場既拿了下來,同時又保留了牛棚戰力,可說是最好的結果。


關於誤判,彭政閔長傳三壘那球,看電視會覺得刺殺慢了一點,但是鏡頭並非照到正面,因此,網路BBS上出於這個鏡頭而去爭辯是否誤判,個人認為是毫無作用的,必須加上其他人的認定,目前從蘋果日報的報導中有指出,從另一個鏡頭重播看到,跑壘者的腳第一時間並沒有碰到壘包,加上三壘審本身主觀的判定,因此,雖然我看電視認為是安全上壘,但是加上另外兩條訊息,我認為這並非誤拚。


關於揮棒過半,我個人就認為這本來就是一半一半,沒有什麼大問題,只是有了前一個疑似誤判的陰影,使得這個判決讓義大利球員的不滿完全爆發了。


這場比賽主審的好球帶非常大,加上兩位投手狀況絕佳,以及兩邊打擊出去的球運氣都不是很好,多是球找人,使得本場比賽的節奏流暢明快,卻又緊張十足。這種兩邊實力接近的比賽,裁判的判決就變的異常重要,因為幾個爭議判決而讓比賽有了瑕疵,這是誰也不樂見的,因此我支持適度的加入電子裁判。


有人說,裁判,以及誤判也是比賽的一部分,因此反對電子裁判,我完全反對這個論點。因為,「公平」儘管很難百分百拿成,卻是比賽必須追求的最高目標。誤判是一定會發生的,但是因為「誤判總是會存在」,而反對電子裁判,這種邏輯根本講不通。因此,基於公平性,我贊成使用電子裁判。


但是我反對全面採用電子裁判,因為,裁判除了判決之外,還有「掌控比賽節奏與氣氛」這個重要功能,這絕對是電子裁判無法做到的。所謂掌控比賽節奏,包括了投手對打者的報復、打者以及投手喊暫停的時間、兩邊球員是否彼此叫囂挑釁、攻守互換的時間掌控、因為下雨而暫停比賽等等,我認為這些事情是裁判必須存在的理由。


因此我認為,仿照職業網球、美式足球,賦予球隊適度的「挑戰權」是不錯的做法。如此一來,球隊必須善用僅有的兩次權力,不會動輒要求重新判定,二來,裁判的威信也可以得到保留,我相信觀眾應該都可以接受同樣也是人類的裁判有誤判的可能。再者,保留了裁判員,等於也是讓「控制比賽節奏與氣氛」的功能有人來執行。因此我認為適度引入挑戰權是可行的做法。


否則像這場精采的比賽,因為爭議性判決,讓贏的人高興不起來,輸的人憤憤不平,而讓賽後討論轉移了焦點,球員精采賣力的表現受到的關注度也因此減少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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