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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總有一種意象,總在記憶裡徘徊不去?

偶爾我們在某處看見可疑的畫面,便錯認為是過去曾經去過的地方。然而再怎麼用力的扭擰大腦,卻始終提取不出時間地點,更遑論事件的動機與影響。

永遠揮之不去的惡夢其實總在昨日,如果不去刻意遺忘的話。

然而去遺忘這個動作,也就意味著它無時不刻的總是出現,或者其實根本不曾離開過。

所謂宿命,指的就是這樣的東西。而之所以被冠以宿命之名的,也許只是起因於總想在記憶裡記存些什麼,以使自己抵抗終究消滅的虛無,使自己存在的印記被鮮明寫下。而卻同時認知到無可逃脫的真相。

而之所以導致虛無,或根本之所以為虛無,是否只是起因於對不快樂的反抗?先天或者後天的因素,使自己感知不到所謂快樂,而導致喪失對「快樂」的信賴?

到底宿命是還是起因於記憶。

因為沒辦法對抗趨向幻滅的本能,找了太多的藉口想要說服自己,一切走過的痕跡,都將是不可磨滅的珍貴的寶物。然而如果可以,也許根本就該在這個陳述完成之前,轉身逃離。

如果不學會遺忘,人是無法生活下去的。

然而,如果真正完全捨棄記憶的慾望,人將完全變成一隻動物,永遠只活在當下,被本能所驅使,只追逐著眼前,只活在眼前。人的記憶的慾望卻正是身為人類特有的本能,而這個本能同時也帶給人類無盡的痛苦,是嘗了禁果的人類的原罪。如果說,鄉愿的粉飾太平的告訴自己「一切都沒事」「這就是人生」是不得不的因應,那麼,作為繼續保有智慧之罪惡的人,選擇背負著順從記憶的慾望,便是因為無法說服自己,掩蓋住眼下發生隨即成為過往的事件,而誠實的繼續用力的記憶著。人說走不出傷痛的人便來自這樣的固執,我卻認為,至少還在傷痛的記憶中攪和的人,正視了悲傷的事實。

和沉溺決然不同,沉溺導因於真切克服之的衝動的缺乏,任憑記憶的怪獸一點一滴的啃盡心靈,儘管我抱以同情,卻不能茍同這樣的屈服。更遑論有的人放棄了客觀的準則,一味的放大自己的悲慘,那反而正正是逃避了悲傷本身,而變成一個「引發」自己為的悲傷的觸媒。

真切的悲傷在於,自己心知肚明自己的故事客觀上絕算不上悲慘,但卻掙扎著想要克服而未果的徒然,也就是跨不過去自己的心魔,而讓情緒佔了上風,推開所有想幫助的人,推開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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