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選擇之前的第一個選擇,是選擇相信,廣義來說也可說是信仰。
- 3月 10 週三 201018:22
三十而立 7:選擇(一)
所有選擇之前的第一個選擇,是選擇相信,廣義來說也可說是信仰。
- 3月 09 週二 201017:16
三十而立 6:自覺(五)
有的人的鑽牛角尖已經脫離了理性,賴在地上摀著雙耳完全拒絕別人,同時卻也不是在思考,而是嚷嚷著自己的痛苦沒有人懂,自己惟有一死無以解脫。這樣耍賴的人只是吵著要糖吃,要他人滿足他願望的孩子,跟動物一樣,其實只是種本能而已。當人們厭倦他們的伎倆而說:「那你就去死吧。」於是他們被激怒地跑到頂樓做勢跳下,舉起刀子做勢自刎,其中有幾位是真的死了,可能是劍拔弩張之下的擦槍走火,也可能是被激怒而意氣用事,不管怎樣,都是死的愚蠢而毫無意義,這只是意氣用事而已。我要討論的是理性之下的選擇。
在鑽牛角尖的過程中,儘管找不出答案,但必定會確定一件事情:這是沒有客觀的正確答案的:我們不知道選填這個志願之後會不會比較好;我們不知道許諾給對方會不會就此幸福;我們不知道這檔股票會漲還是會跌;而這些選擇的代價是我們的人生、我們的幸福、我們的財富。所以我們害怕,所以我們猶豫不決。我們想辦法去打聽該所學校的一切,未來的出路;我們絞盡腦汁猜測對方的心思,了解對方的性格;我們研讀經濟學原理,股市教戰守策……但我們始終不知道答案,而我們只能確定這沒有標準答案。在那麼我們已經知道現在沒有答案的情況下,我們要因噎廢食的放棄那個抉擇嗎?難道有高中生因為不確定哪個志願較好而放棄選填志願嗎?難道有人因為無法相信對方所以終生不娶不嫁嗎?難道有基金經理人因為不能確定股票漲跌所以永遠不進場嗎?
- 3月 06 週六 201021:19
三十而立 5:自覺(四)
發現自己身處荒原,生命的本質是荒謬痛苦。許多人便從此頹廢度日。我並不認為這是正確的抉擇,除非他們認為頹廢度日自暴自棄是好的。那麼,如果這是好的,我們便可再追問他好在哪裡?這讓我們受到旁人的尊敬而更有價值嗎?但其是頹廢的人至此往往語塞,因為他們其實知道自己選擇這樣,是沒有價值的。
但是,既然最後都會化歸虛無,取得這些價值又有意義嗎?這是個模糊焦點的遁詞,因為他根本沒回答問題,這個陳述本身前後矛盾。價值是立基於生的討論之中的,死了之後不是沒價值,而是無所謂價值不價值。因為價值是由活著的人的內心評量而得的,這些活人包括了自己。我們無從知道死後人意識是否會留存,但不管有沒有,都可確定和現實將再無關聯,生死之間是無法溝通的,(不被客觀相信的通靈之術不能作為佐證)、那麼,既然無關聯,說價值會因為死而消滅,就不能成立了,因為所謂價值,從頭到尾都是生者的內心評斷,從不因一個人的死而消滅。換言之,人活著,還有取得價值的可能,人死了,就跟人類世界的價值評量系統毫無關聯了,「死」跟「價值」(生才有意義的詞)是兩個不相關的東西。說「因為死,所以生前取得的價值就再也無意義」是不能成立的。
於是我們便可再把價值拉回生者的現世,那些自暴自棄的人,或是惡以待人的人,他們認為這些是「有價值」,「善」嗎?如果他們說是,那就是忠於自我的表現,只是不見容於當下的人類社會,但我們無法批判她們,但是目前為止,除了精神失常者,我不覺得有這樣的人存在。
那如果他們繼續採取否定,認為「即使如此,我為何一定要進行有價值的行為呢?」那我們必定也可以往下追問:「那麼你認為這樣的生命,使你感到快樂嗎?」除了是還未覺醒的動物之外,已經覺醒卻選擇日日無所謂而活的人,我從沒見過是快樂的。因為他們深知自己處於生命荒謬的苦悶之中,但他們卻又自欺欺人的催眠自己這樣是好的,快樂的,而無所作為。假設我們同意人都是要趨向快樂的,而不願意突破困境選擇自我消陳的他們,解決痛苦的方法只剩下一個,那就是自殺。故而,我個人看見新聞報導自殺事件時,我不會批判他們,因為他們作出了選擇。儘管我不同意他們的邏輯,因為我認為死亡並沒有解決痛苦,因為死物和痛苦/快樂,是兩個無涉的東西。真要要解決痛苦使自己快樂,應該要選擇留在生界來自我實現,才是有意義的。死物是無意義的,因而無從解決。人常常老生常談「死亡不能解決問題」便是這個意思,但是說這些的人十之八九自己都不懂這句話的意義,因而聽在意圖尋死的人耳裡,往往毫無說服力。
承上,我認為認識到世界的本質是荒謬的,並不等同於就要紙醉金迷虛無度日,也不認為自殺是合理的選擇。我不知不覺的早以走上存在主義之路,──選擇使自己的生命有意義。
03/06/2010 Milstein
- 3月 06 週六 201021:02
三十而立 4:自覺(三)
我們無法確定感覺到的不是幻覺,再也無法確信甚麼東西是確定真實的。笛卡兒說我至少可以確定正在懷疑的自己是存在著的,但其實這僅僅是把懷疑作為一個行為而預設了這個行為是存在的充要條件,而仍解決不了那個神祕的內在自我的真實。我們陷入懷疑論的死胡同裡。
那麼我們要說即使我們是在作夢吧,至少我們承認感官的真實,這份真實足以說服我們存在的事實。換言之,即使這是一場騙局,卻也因為我們無從察覺而相信著,我們相信因此世界就是真實的。
接著於是我們尋找一切可能的解釋,解釋的就是這個覺醒的自己的困境之所由。於是我們掌握了一些知識,對於物我有了更清晰的認識。但是因果會不會仍只是種湊巧?我們仍逃不過懷疑論的幽靈,我們又還是一無所知。我們在必經驗論、理念論、唯心/唯物論中間不斷搖擺困惑著。
我作出第一個選擇是:暫且離開形上學,回到現實世界吧。選擇相信因果,訴諸經驗科學的世界吧。有人選擇相信冥冥之中主掌一切的神的存在。但對我而言,這樣的概念擴充的太快,我還無法選擇相信。如果真的有神,對我而言,我目前只相信存在於因果規律之中的神,而不是掌握命運,寫好一切劇本的神。
快樂的人實在沒有動機去思考自己怎麼會快樂,因為他正享受其中,無暇他顧。通常痛苦才是自覺的起點,因為人總是想擺脫痛苦的。因為那強烈想要逃離的願望,我們必須釐清這個客觀環境的成因。卻也往往更陷入無解僵局中。正是在這裡,我們更深刻體認到命運的無情力量。
會在較早就覺察到痛苦的人,他的痛苦通常多半出自他最早接觸的外界環境-家庭。身為孩童的自己因為沒有自立能力而無法脫離。假設這的外界是被設定好的劇本,那這個毫無能力的自己的痛苦豈不是也是被寫好的戲碼?我們無法不敵視這個旁觀者的神。有人說這是對信仰的考驗,我並不認同,因為這是種後設的解釋。所為考驗,是針對一個「已經有某種信仰」的人而言,對一個如同白紙般的孩童,有甚麼好考驗的呢?按照這個邏輯,如果這個白紙一樣的孩童抱持著惡,那這個環境最後使他走向邪道,且他完全以為這是正確的道路,我們豈不也可以說,他通過了神的考驗呢?亦即,我們其實預設了一個「善」的答案,但對於一張白紙般的孩童而言,他的通過考驗,即使被認為是惡,對他而言卻也可以是「他認定的善」,那麼這個考驗有甚麼意義呢?
有人舉例,有些出自窮苦環境的人,認為自己是通過考驗的啊!這其實更可說明上述的錯誤邏輯。因為那是因為他們成為偉大之後,回顧去合理化自己的選擇的說詞。相同的邏輯,如果一個從頭到尾完全相信自己是善的人,儘管全世界都以為是惡,他必定也會認為那個暴力痛苦的環境,讓他覺醒於走往惡的那一邊,而說自己是通過神的考驗的。
因此,我不能接受輕率的把一個人的偉大說成是神的功勞。
我們檢視社群的存在所必須仰賴的規律,我們最終發覺,一切的法律、道德,都將歸結於最簡單的黃金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除非我們否定社群之必要,認為自已可以不需要社群而生活,否則我們不能不承認黃金律是我們必須接受的第一條鐵律。除了社會分工滿足生存的需求之外,個人的價值更必須仰賴社群來實現,我們不會要求飛鳥走獸的肯定、也不會要求石頭花草的讚賞,只有在他人的肯定之中,我們感覺到自己的價值。因此,作為知行合一的人,我們找不出要推翻黃金律的理由,我們不能一面肯定了社群,又一面違反黃金律破壞社群。於是,我們找到了向善的基準。
一旦有了基礎,不久就可建立起樓房,即使我們身處惡劣環境,我們內心仍保有一個尺度。我們知道怎麼樣會是惡的,因為家庭問題而流落街頭的少年們,最後走向毒品犯罪之路,即使如此他們也不會自欺欺人他們是「善」;自暴自棄的人們知道自己正頹廢著,而不會以為自己這樣是「對」。每個人或多或少,都能知道自己的行為被歸類在善惡的哪一邊,差別只在程度多少。因此,哪怕一個再窮兇極惡的人,也不會打從心底由衷的相信自己是善、正確的。
03/05/2010 Milstein
- 3月 05 週五 201000:13
三十而立 3:自覺(二)
自外觀看自己現在在做什麼;物我之分;感官自我(物)之外,還有一個深層的自我(我)──自我意識。
自我意識覺醒之後,幾乎無可避免的會開始懷疑自我。既然我們意識到了耳聽目視的我的底下,還藏有一個並非因為感知卻存在著的自我,那是不是意味著有些東西,我們不能感覺卻確實是存在著的?或者,這個底層的自我其實僅僅是一個幻象?那如果這是幻覺,那我到底是不是存在著的呢?我是不是其實正躺在水槽裡插滿管線作著夢呢?(The Matrix)
當我們做夢時,不會去懷疑那是不是虛假的,除非我們最後醒來,否則我們會以為自己活在真實之中,所以感官是會騙人的。如果感官是會騙人的,那我們經驗到的東西就可能是虛假的,那麼,到底我們記憶裡的知識還剩下多少是可信的?這是知識論討論的主題之一。
秋天時,我們看見樹葉變黃然後落下;冬天時,寒風中的枯木似乎已經死亡;春天時,樹梢上冒出了嫩芽;夏天時,它像一團火一樣的茂盛。為什麼人到了秋天容易多愁善感呢?因為他的蕭條是緊接在萬物生機盎然蓬勃的夏天之後,我們隱隱約約感覺到:「再怎麼樣有活力的東西,最後都還是會凋零的啊!」我願意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相信這是被寫在DNA裡本能的感傷。我們感傷自己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也將步向凋零,但是這個自己卻又因為認知到這件事情而不像是自然的一部分,意即,「我」處在這個世界之外。
有的人遭受命運的痛苦,感覺到無可逃脫的宿命,然而,如果就像動物被鞭打而閃離的話,這樣的痛苦就僅僅只是種制約反應,而生理反應本身不會是最痛苦的事情,最痛苦的是清楚的認知到自己正在痛苦。自己不只是因為被鞭打而痛苦,否則那就像有東西吃而滿足,沒東西吃而沮喪一樣「只是種反應」。最痛苦是我們認知到一種無形的東西在壓迫著自己,而且我們怎麼也逃不開,這個東西是真正促使一次又一次的物理鞭打的真正原因,而我們卻對他無能為力,那個東西就叫做命運。當認知到這樣的事實之後,其痛苦遠比只是回應事件的痛苦還要可怕萬分。如果意識到這一點,便也意識到自己除了肉體上的痛苦之外,有種形而上的東西壓迫著我們的精神,意即,「我」處在這個感官肉身之外。
快樂和痛苦一樣,必定是起於某些事件的觸發,一個感受性特強的人,他會比別人更感受到痛苦,對於快樂亦然,他必定會比別人更快樂。於是他將會窮極必反的哀傷起來,因為快樂這樣美好的感覺,終究也要消褪,而造成快樂的事物,往往不可避免的復歸虛無。雖然近似於秋天的感傷,但不同之處在於樹木榮枯有其循環,快樂的時光卻是一去不回。我們永遠都在逝去,歡樂總是會消失。結果,每當因為某事而歡笑時,當眾人還在哄堂大笑之餘,他已經先從那個氛圍退下,而先行進入感傷之中,因為他已經預想到等待著的終究是散場的筵席,他沒辦法不這麼想,這是覺醒者的宿命。於是,「我」已經跳開那快樂的「時空」,離開那個世界。
最無法迴避的巨大命題就是死亡。一開始我們會經歷週遭的人的死亡事件。記憶中的親友必定是活著和自己交談著的,此刻卻已是一具屍體,屍體只是個物體,物體不會和自己互動。於是,記憶中的他竟像是場騙局,因為,那個人已經永遠的消失了,且這個事實已經完全確定不會改變的了,記憶裡的他則顯然是已經變化成死物的了。如果是我們深愛的人,他留在我們記憶中的還包括了情感,而如今這份情感卻也因為他的消失而跟著虛幻化了,我們感到激烈的痛苦,並且夾雜種複雜的情緒,有一點點像恨但並不是,這個情緒是由於那份荒謬而生的,這個情緒可以這個非理性的問句表達出來:「為什麼人會死?」但我們明明知道人都會是會死的,這很像自欺欺人被揭穿,卻惱怒怪罪一個抽象的對象,質問:為何要奪走愛人的生命?但是--
其實人是隨便就會死的。
接著我們開始想像,如果自己死了,那些愛我的人會怎麼樣?如果我們深愛的人死了,我們會怎麼樣?
只要你是一個已有基本自我意識的人,這兩個問題會讓你感覺到巨大的恐懼,你會突然發現,原來,我們一點準備也沒有。
因為我們早已習以為常,「明天我們都還會存在」這樣的事情。我們沒有意識到,由於某種不可知的隨機性,可能下一刻,我們將永遠的再也看不見他,聽不見他,感覺不到他,因為他死了。或者,下一刻死掉的是自己,只是我們無法去想像死亡的自己是甚麼狀況?死亡之後,現在思考著的這個我仍會存在嗎?人有靈魂嗎?因此,「死亡」怎不逼使人的自我意識覺醒呢?人如何能自欺欺人的無意識的活在這個沒有人會死(因而所有的美好、快樂、記憶都可以保存)的世界呢?
造成自我意識被覺察到的,還是哀傷、痛苦、荒謬而已。
因為時間一去不復返而哀傷;
因為痛苦到極致而自我疏離;
因為快樂終究會消滅而痛苦;
一切都是荒謬與死亡。
時間的單向性讓我們覺察自己的步向死亡;
我們情感本質是痛苦的;
「人會死亡」這個我們必會面對的,且「真正能確定的事實」是最重的一擊,因為最後都會消滅,我們不知活著意義何在,我們意識到自我是孤立於世界的存在的。
我們突然覺醒,發現自己原來身處荒涼的星球,怎麼來到這裡是一個謎。
03/04/2010 Milstein
- 3月 04 週四 201016:50
樹之輪迴
醒來時正在下雨,雨聲嘈嘈切切。昨天晚上很悶熱的睡著了,醒來時天氣已經略為轉涼。這已經不是夾在寒風中刺人的冬雨,而是有些黏稠的春雨。
每回看見木棉花開時總是在這樣的細雨天的清晨。他不會在晴天時開放,而會開在天氣陰霾之下,空氣有些黏滯,雲混雜著一點污濁,像陳舊的膠捲,播放著畫質粗劣的老電影。春雨綿密,不到需要打傘的程度,但仍微微弄濕了頭髮。
- 2月 26 週五 201023:53
三十而立 2:自覺(一)
站在高處,我們會感到懼怕;看到烈火,我們會閃避;惡犬進逼,我們退避三舍;看見喜歡的人,我們欣喜;遭遇到挫敗,我們沮喪;被人橫刀奪愛,我們憤怒。我們在動物身上看到的,也都會出現在我們人類自己身上,這是本能。是腦內的化學反應,由DNA設定好的密碼控制。但其中我們與動物不同在於某些突然的覺察,我們察覺到一種神祕的東西,隱藏在上述制約反應的自己的背後。我們用力的看著眼前的影像;我們細細傾聽周圍的聲響,感覺這些影像與聲音不真實了起來。也就是說,我們的感官──那個接受感官訊息的我──和「正感覺到不真實的這個我」之間產生了疏離。
- 2月 23 週二 201015:45
旅行就在旅行自身
許多人常討論「旅行的意義」,但是他們的回答卻往往更像是在回應旅行的「目的」是什麼?喜愛旅行的背包客們總說不出他們的目的,最接近的答案是為旅行而旅行;其餘對旅行較不熱衷者,則宣稱那是因為他們找不到目的。到底旅行的意義是什麼,就消漫在喧嘩之中。
我喜歡旅行,旅行是什麼,我的體悟是:我認為旅行本身並不是個手段,一種「為達成什麼」的手段。
說起來有點繞舌,我認為旅行的意義就在旅行自身。一開始的動機變的無關緊要,只需要讓自己從家裡走到外面即可。旅行的目的地變成不只是目的,旅行的過程本身也變成了旅行的目的之一,這過程包含了事前的準備到事後的日誌。即使是在電腦前整理照片,事實上仍然是在旅行,因為整理時的那心情,也是旅行帶來的贈禮。
旅行過程本身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一種艱難,因為有許多意外;過程也往往充滿驚喜,也是因為意外。最最重要的,是在那些旅行的無聊、孤獨的時候,如城市即將日落的時候,如車站等待黎明第一班車的時候,如疲憊的行走在無人的原始山林的時候,如坐在語言不通的咖啡廳裡的時候,我們驚覺:我在「這裡」;我不屬於「這裡」;我在哪裡?而我怎麼會跑到這裡來了?(Lost in Translation因為抓到這份韻味而成動人小品)
其實平常我們也可以察覺,但是平常我們太熟系了這些週遭。當旅行到別的城市時,這份察覺往往不待自來,然後我們感到莫名的孤寂,感到寂寞與悲傷,因為我突然不知道我在這裡幹麻?突然不知道自己又是誰?突然不知道自己來這裡有什麼意義。
───這就是旅行了。
將上述的「旅行」代換成另一個詞,「生活」、「生命」、或者說「生命之旅」(所以人們說生命就是一場旅行),我們發覺上面的陳述完全可以通順,
故而,旅行就是一場濃縮的生命的再現,生命的時間之流讓我們意識到今日與昨日的異化,旅行則是將時間的今昔代換成空間的彼往,而都是種異化。在這樣的異化的中間,我們驚覺了自己存在的荒謬。
旅行提醒了我們這樣的事實。
旅行的意義,和生命的意義一樣,就在他的自身。或者這麼說吧,旅行的意義和生命的意義一樣,在於「我們自己去追尋他是什麼」,旅行或者生命本身,不過就是個過程而已。這個將讓我們去賦予意義的過程本身,是旅行這件事情的「意義」。旅行也是實踐存在主義的過程。
曾經在旅行的過程的某些吉光片語突然意識到荒謬/悲傷/存在的人,我認為,他將會永遠熱愛旅行,不管每次回來多久,永遠都將為下次的旅行做準備。工作有了意義,生活有了目的,因為即將到來的下一次旅行。
02/23/2010 Milstein
- 2月 18 週四 201000:23
三十而立 1:期中報告
三十而立 1
大年初一和好友文約出來聊了幾個小時,一些東西在彼此暢快淋漓的激盪之下又變的更為清晰。文和我這幾年的遭遇與想法最為相近。八年前大學畢業時是我們最慘的時候,從那個時間點開始我們有了極大的變化,而演變成了今日的自己。因此,在邁向三十歲的二零一零年,已經演變成了的今日的自己,希望能將過去的一點粗淺的想法盡可能的整理並系統化的寫下來,作為一份對自己交代的期中報告。
並非更早先的經歷對自己沒有任何影響,更不能排除是否牽涉到的並非經驗而是本質上DNA使然,只不過更過去的經歷相對於這八年,更像是摸索與嘗試,錯誤並且自懲,並沒形成一相對穩固的體系,以致脆弱痛苦的頻率遠較現在為多,而處理這些的機制也相形拙劣和無效,而最終也都可歸入下面將要提到的體系之中。約略劃分的話,零歲到十三歲,是記憶存進潛意識中形成性格時期;十三歲到二十二歲,有了強烈自覺以及強烈衝突的時期;二十二歲至今,強烈衝突之後的療傷與整理時期。
不敢說之後的自己將會對現在這番整理有多少嘲笑,就如同現在我看了自己十七歲的日記時之不忍卒睹,但是至少能夠知道現在的自己比過去的自己要完整,這是絕對能確定的事實。
伏爾泰說:「沒有所謂命運這回事,一切無非是考驗、懲罰、或補償。」這描述出了我眼中的世界觀:我並不相信人的誕生之初始是有意義的,人被從空無中拋進這個世界,這個世界是完全客觀的存在,等待著這位初生嬰孩的是一個冷峻、空無、混亂的殘酷世界。
哪怕是被他人認為最最幸福的人,一輩子都不用遭遇他人會遭遇的痛苦:求學、考試、求職、戀愛……最終他必定仍要面臨一個終極的痛苦:死亡。因此我們可以斷言,沒有一個人是不痛苦的。在這邊我先排除掉從未自覺的人──從未意識到自我存在的人,死亡有如動物一樣,毫無價值,故而並無討論的必要。就如同我們不會花時間去談論動物的生命哲學一樣。(在此假設動物是沒有自我意識的)
不論是在甚麼時間點,當一個人赫然發現自己竟然是如此孤獨的活著時──沒有任何人了解自己,沒有任何人知道自己,沒有任何人可以描述自己,他感到荒謬,不知道自己為何存在著,感到怪異,為什麼自己會在這裡?然後趕到懼怕,懼怕這個荒謬,這個無意義的自己的存在為何物──他開始從一個動物成為一個真正的人類。
這就是一切的起點。
三十而立之年的自己的淺薄經歷中理出來的,便只是以下三件東西:
- 2月 16 週二 201017:06
我的部落格
我很鄙視一些人,而這些人佔據了你我周遭的顯眼之處,這不得不讓人悲觀的想著:我們的社會的等級可能真的就是這樣Low了。隨手舉個這些人的特質之一是:不負責任,沒有擔當。我的部落格不像某些人,會花時間對這些人進行批判,比方說我之前蠻喜歡看的woosean,因為我已經知道那些人就是如此的情況下,我為什麼要在多費唇舌去闡述?然後吸引一堆基本上和我看法類似的人和我一起踏伐?更何況,我已經知道那些人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是那樣,且又不具備基本溝通能力,因而,我就算罵一罵,也不會讓任何被我罵的人開始討論並有所改變。因此剩下的解釋只有,不過是種情感上的抒發,罵罵人打打嘴砲的痛快,如此而已。而這一點就我看來,也同屬很Low的浪費時間。但是基本上我不討厭,因為他們是腦筋清楚的人,只是樂在很無聊的嘴砲上,而使得他們的文章再也不會有更深的東西。
我很常回顧自己的部落格,我的部落格有非常多的爛文章,爛見解,爛論述。能夠在許多年以後觀看仍然喜愛的,都只是些抒發情感的散文而已。在這個自我檢視的過程中,我發現一點我要自我肯定的東西,那就是我在成長這件事情。雖然現在的自己在許多版友看來還是幼稚的可笑,但至少自己跟過去的自己相比,觀點越來越清晰,論述越來越有條理,信念信仰越來越穩固,思想架構越來越完整。而不像有的我曾經喜歡看的部落格,多年過去,原地踏步。
那麼馬上有人要問,誰說非得向你那樣,自己一人鑽牛角尖呢?是的,沒人說非得這樣,所以,我曾經喜歡看的部落格,我至今並沒有討厭,只是興趣降低許多。我亦無從批判他人在公開領域想分享的內容。於是我意識到我用來檢視的標準之嚴苛,所以才批評自己過去寫的文章之爛。我是在以內省的標準在檢視這些的,換句話說,我的部落格並不是百分百公開的媒介,而更像是我的日記,一種意圖被公開並且被以這樣高度公開批判的哲學內省。因此,這裡永遠不會是個高點閱率的地方。
那麼,仍在這裡觀看的你/妳,且是固定長期來訪的版友,對我的部落格的文章會有興趣且都看的完的朋友,也許讓你也有點想法被激發,或者有些批判想對我進行。我認為,你/妳們的思想高度,是超過一般常人水平的吧。因為你們應該也是有著內省的習慣的人,才會對這些以內省為主的文字有興趣吧。
02/16/2010 Milstein
